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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五年福建医科大学海峡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医科大学 2005-5-1 17:00:32 【字体:小 大】

福建医科大学海峡学院是福建医科大学以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设立的独立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为主的医学教育。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新一代的掌握现代医药卫生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术,适应现代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实用型高级专业人才,为福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福建医科大学海峡学院位于福州市中心地段交通路,毗邻乌山风景区、五一广场的福建医科大学老校区,紧邻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院在充分利用福建医科大学部分在职师资力量的基础上,部分聘请具有丰富高等医学教育和医疗技术经验的教师任教。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教学设施、优质的实习基地和优美的校园环境。学院将与国内外医学院校合作,引入先进的办学模式和管理理念,培养合格的医药卫生高级人才。

福建医科大学海峡学院以培养福建省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型人才为原则,经批准2005年设置6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所有专业均招收男女生,计划招生数为650人。

为了保证今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今年招生章程。

 

一、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计划

收费标准(元/年、生)

   

临床医学

理工

5

200

18000

 

口腔医学

理工

5

30

18000

 

护理学

理工

4

60

12000

男女兼招

药学

理工

4

70

15000

 

医学检验

理工

4

70

15000

 

公共事业管理

文史

4

70

12000

 

护理

理工

3

150

10000

专科,男女兼招

 

 

 

650

 

 

 

 

二、  录取形式

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省招委会有关政策规定,我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模式。学校将通过网络院校端显示器阅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决定录取与否、形成新生录取名单。

三、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按省招委会、省高招办统一规定执行(另行公布)。

四、录取体制

    根据省招委会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由院校提出的投档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据的120%以内)的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的处理。省高招办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为高等学校招生做好服务工作。

五、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要求,做到“六公开”,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公平。

2、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委会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录取考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3、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的志愿。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在政治合格、身体符合专业条件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且多门核心课程采用汉语、英语双语教学。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按省招委会、省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六、调配原则

1、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志愿级差、相关成绩及加试要求。

2、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调剂,注意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权益。

一二专业级差为5分,二三专业级差为5分。考生前一个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按其专业志愿顺序,根据级差进行调配。允许使用10分调剂权。

3、生源超出计划数的专业的考生可以往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

4、高分段的考生可以往略低分段的专业调剂。

5、本专业有志愿的考生不足,应从有愿意服从志愿的考生中调剂。

    6、对有本校专业志愿或愿意服从调剂志愿的高分考生,如符合录取条件,可在本校内录取。

    7、中级以上职称,累计在乡(镇)以下卫生院工作10年以上的卫技人员子女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对于本规则未包括的需进行专业调剂的情况,必须报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政策照顾录取问题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规定。对政策允许加分、适当降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均需由省招办按规定投档,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批准后方能录取。

八、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1、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努力维护好招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省招委会《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设制度》和《福建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廉政规定》。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必须严肃追究,从严处理。

    九、其它

1、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收取。

2、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4、在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5、学校网址:http://www.fjmu.edu.cn

   招生期间邮箱:fmuxsc@mail.fjmu.edu.cn

   咨询电话:0591-8356932183569312

   传真电话:0591-83327874

通信地址:福州市交通路88号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350004

录取结果可在相应招生批次结束后上学校网址查询。

福建医科大学海峡学院

〇〇五年四月十日


         

临床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初步科研能力的医学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够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部门从事各科疾病的临床医疗工作和预防、医学科研和教学工作。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口腔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初步科研能力的口腔医学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学科各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医学检验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检验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初步科研能力的医学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够在各级医院、血站及防疫等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

    主干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检验医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护理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掌握一门外语。毕业后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伦理学、心理学、护理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药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药学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药物鉴定、一般药物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

主干学科:药学、化学、生物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及卫生事业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卫生事业等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护理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科学、医学、预防保健和护理学领域相关必备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毕业后能在临床护理工作第一线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伦理学、心理学、护理学

修业年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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